司法考试2023(自治区司法厅在富川举办2023年第三期法治乡村建设专项培训班)

2023-06-06 03:06:01 64
admin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农村(社区)“普法人”培训工程,提高农村(社区)“普法人”法律素质,加强农村(社区)“普法人”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的作用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 5月24日至26日,2023年第三期法治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在河州市河池市河池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举办,100余名法治乡村建设专题研修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部分普法机构和农村(社区)“普法群众”参加了现场培训。

自治区司法厅普法治法司司长卢建武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卢建武强调,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农村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交流,多虚心向老师和同学学习有益的工作经验。卢建武指出,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农村(社区)“普法群众”需要下更大功夫,提升法治村建设能力。保持“安静”并冷静下来。做到“慢下来、静下来”,静坐、听、思、悟,认真做笔记,把这次培训作为提高自我、提高素质、吸取经验、推进工作的途径。良机。做到“用”,应用所学。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学思结合,思考谋划法治村建设,举一反三,把所学理论知识有效运用到建设主战场上法治精神更好地指导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困难和问题,努力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要“严”,严守纪律。自觉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规定,确保培训班期间的学习生活合理有序,确保所学有所得、有所学、有所学。

卢建武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努力做一个“明法人”》为题为学员们上第一课。作为广西“明法人”的参与者和缔造者政策方面,卢建武用详实的数据、生动的案例,通过专题讲座与学生互动,从“法治人”制度引入法治背景的广西农村“法制”解读实施意见和要求“明法人”、“明法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当好“明法人”,提高学员对“明法人”政策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促进农村法治建设。

自治区司法厅普法法治司张艳英同志就广西“法通达人”培训网校操作指南及功能介绍进行专题培训“法律通”小程序。

广西滇滇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于涵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土地邻接关系、征地补偿中的特色主体等问题进行探讨等,对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讲解,提高“普法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培训班还组织学员赴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刘家乡下湾村进行实地教学,了解“民”懂法的人”正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现场教学中,还向同学们展示了瑶族蝶歌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富川瑶族自治县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基层普法形式,将法治内容融入《蝴蝶歌》、《麻辣李香》等瑶族民歌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深入群众,使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

培训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充分发挥网络培训覆盖面广、共享性好、灵活性强等优势,让之前无法上手的“法通”参加现场培训可通过在线培训模式。足不出户享受培训和教学。培训班期间,共有1000余人通过培训班抖音号参与了线上培训。

来源:贺州浦发

编辑:桂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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