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报名条件(重磅!司法部传大消息:2018“法考”报名条件 解析)

2023-10-16 11:10:56 66
admin

昨天(11月21日),司法部官方微信推送了一条有关法检的重要信息。信息量非常大。小编先摘录重要内容,然后分析同学们关心的盗版是否是可以参考的问题重点解读:

司法部两位微编辑邀请司法部考试司、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就2017年司法考试相关问题进行微访谈。面试内容包括明年考试重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等。

一问:司考改革官方文件什么时候下来?

答:根据9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司法部正在会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了考试内容、方式、报名条件等,届时将向社会公布~

第二个问题:非全日制非法本科生明年可以参加考试吗?

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两局2015年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落实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 《意见》字面意思是,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国情,按照《意见》确定的养老老办法原则,妥善处理相关政策衔接问题。 ”。

三问:改革后放宽分数线的政策还执行吗?

答:根据中央有关安排,我们将继续征求有关法律职业就业部门的意见,在边远、边远、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实施与内地有所不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降低考试门槛,解决这些领域法律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问题。

四问:2018年的大四在校生可以参加法考吗?

答: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这个问题,如果有相关政策,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问:明年考试侧重于考察什么?

答: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根据两局的意见,将加强对律师职业岗位、道德、技能的考核。考试将以案例题为主,案例题占分的比例将大大提高。因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题型将与司法考试的题型相同。相比之下,肯定会有相应的变化。

六问:应该如何备考?

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国家统一法律专业核心教材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修范围。以教育部确定的核心教材为基础,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准备的基础。祝愿考生们在明年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以上选取的6道题均与2018年法考内容相关。本文将重点讨论第二个问题。同学们还应该注意其他问题。审查方向很关键。

第二个问题里面有4个关键点,同学们跟随小编一一解开隐藏的信息:

1,此前,法律之家已推送《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2月20日发布本意见。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送后,部分同学因在中央办公厅网站上找不到该文件,认为该文件虚假不实。今天,所有人都知道这不是玩笑,司法部的答复也证实了这一点。

2,“一方面我们要不折不扣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这句话很明确了,执行《意见》规定。

那么我们先来看看这个规定是什么:

二、法律职业范围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明确法律专业人员的范围:

法律专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职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学教育研究的专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以及政府部门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立法人员、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法律、法规起草工作的法制教育、研究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取得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操守;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其他相应学位并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参加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2018年法考必须坚决落实上述条件。可以参加考试的人可能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解释如下:

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

非全日制非法律专业本科(法学)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什么样的工作才算法律工作,还需要等司法部明确具体内容。

2017年未通过考试的非法本科生看到这些报名条件解读后是否感到心酸?请期待下面的重点分析。

3,“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我国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国情,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原则”,这句话很有深意。《意见》规定:“坚持积极主动、稳妥,对老人实行旧办法,对新人实行新办法。新进法律专业岗位只进行考试和岗前培训,促进适当新旧系统之间的连接。”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句话我们认为可能属于政策实施之前符合参加司考的条件的同学继续按照原来的条件参考,而政策实施后毕业的或者取得证书的同学需要参照新政策。

4、时间问题。司法考试制度名称由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我们分析认为,新的法律考试规定将也于同日实施。

所以,综合分析,2018年法考,符合2017年参考条件的非法本、非全日制本科的同学,可以继续按照老办法执行报考。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由法律之家编辑根据司法部答复及《意见》解读。解读的内容只是预测分析。若与新政有分歧或冲突,以新政为准。

关于即将发布的《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事务之家将第一时间推送给全体同学,敬请持续关注。

收藏
分享
海报
66